取消、等待与未出现政策
本《取消、等待与未出现政策》适用于通过 Japan Private Car Service 官方网站及本公司认可渠道直接预订的机场接送、城市间接送、小时包车、一日游及其他相关私人交通服务。 客户提交预订、完成付款或确认订单,即表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政策以及适用于该订单的《服务条款与细则》。 本政策用于说明订单取消、订单修改、免费等待时间、乘客迟到、无法联系乘客、未出现(No-show)、航班延误或变更以及退款处理等规则。 除订单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或日本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相关事项按照本政策执行。
订单取消与退款规则
1.1 客户如需取消已经确认的订单,应尽快通过 Japan Private Car Service 官方网站、电子邮件、WhatsApp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联系方式提出取消申请。
1.2 取消时间以本公司实际收到客户有效取消通知的时间为准,并按照服务发生地的日本当地时间计算。
1.3 客户在订单约定服务开始时间24小时以前取消订单,可以免费取消。
1.4 “24小时以前”是指本公司收到有效取消通知时,距离订单约定服务开始时间仍超过完整24小时。
1.5 例如,客户预订8月20日13:00开始服务,如本公司在8月19日12:59或更早收到有效取消通知,原则上属于24小时以前取消,可按照本政策免费取消。
1.6 自订单约定服务开始时间前24小时起,订单进入不可免费取消期间。
1.7 客户在服务开始时间前24小时以内取消订单,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不予退款,但日本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1.8 前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开始前23小时、12小时、6小时、3小时、1小时或服务当天提出取消。
1.9 客户未实际使用服务,并不当然意味着订单可以退款。如取消发生时已经进入不可免费取消期间,仍按照本政策规定处理。
1.10 司机已经出发、已经前往接载地点、已经到达接载地点或服务已经开始后,客户主动取消、放弃、缩短或不再使用服务的,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不予退款,但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客户自行提前结束已经开始的点对点接送、小时包车、一日游或其他服务,未使用的剩余时间、路程或服务内容原则上不按比例退款。
1.12 客户因个人计划改变、同行人员改变、天气预期不佳、景点临时不想前往、行程重新安排或其他客户自身原因取消订单的,仍按照本政策规定的取消时间计算费用。
1.13 客户提出取消申请后,应以本公司确认收到取消申请的信息为准。如客户仅向错误电子邮件地址、无效电话号码或非本公司官方渠道发送信息,导致本公司无法合理收到,该信息不当然视为有效取消通知。
1.14 如客户已经支付订单费用并符合免费取消条件,本公司将按照本政策规定办理退款。
1.15 符合退款条件的款项原则上退回原付款方式。
1.16 本公司完成退款操作后,具体到账时间由信用卡公司、银行或支付服务机构的处理周期决定。本公司无法保证退款在某一个固定日期实际显示于客户账户。
1.17 因银行、发卡机构、支付服务商或货币兑换产生的汇率变化、银行手续费或其他第三方金融费用,应根据实际原因及适用法律处理。
1.18 客户不得通过先将已经进入24小时不可取消期限的订单修改至其他日期,再立即取消的方式规避原订单适用的取消规则。
1.19 对已经进入24小时不可取消期限的订单,客户申请修改日期或时间时,本公司是否接受由车辆及司机实际可用情况决定;本公司没有义务保证能够修改。
1.20 如本公司无法接受客户在24小时以内提出的修改申请,原订单仍按照原确认内容及本政策继续有效。
1.21 因客户原因导致订单无法使用,而本公司已经按照原订单合理保留车辆、司机及相应运营资源的,费用按照本政策处理。
1.22 本章节所规定的取消费、退款及相关责任,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免费等待时间
2.1 免费等待时间是指自订单约定的接载时间,或机场接机适用的实际航班到达时间起,本公司为客户保留车辆及司机且不额外收取等待费用的时间范围。
2.2 不同接载地点适用不同的免费等待时间。除订单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外,按照本政策以下标准执行。
2.3 机场接机服务的免费等待时间为90分钟。
2.4 对于客户已经提供正确航班号码的机场接机订单,原则上自该航班实际到达时间起开始计算9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
2.5 如因机场、航空公司或第三方航班信息系统原因,实际到达时间与公开信息存在差异,本公司将根据能够合理获得的实际航班信息及现场情况判断等待时间起算点。
2.6 酒店、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商业设施、办公场所、会议场地及其他公共性质接载地点的免费等待时间为60分钟。
2.7 前款所述公共场所的免费等待时间,自订单确认的接载时间起计算。
2.8 例如,客户预约13:00在酒店接载,则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从13:00开始计算至14:00结束。
2.9 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私人性质接载地点的免费等待时间为30分钟。
2.10 前款所述私人场所的免费等待时间,自订单确认的接载时间起计算。
2.11 例如,客户预约13:00在私人住宅接载,则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从13:00开始计算至13:30结束。
2.12 免费等待时间并不代表客户可以要求原订单的服务结束时间自动顺延。
2.13 对于小时包车、一日游或其他按时间计算的服务,如客户因自身原因迟到,等待期间原则上仍计入已经预订的服务时间。
2.14 例如,客户预订09:00至19:00的10小时包车,即使客户于09:40才实际上车,原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仍为19:00,除非本公司另行确认延长服务。
2.15 客户应确保服务当天电话、WhatsApp、电子邮件或其他预留联系方式可以正常使用,并应合理关注司机或本公司发送的联系信息。
2.16 因客户手机关机、无网络、国际漫游异常、电话号码错误、WhatsApp无法使用、未查看信息、拒接电话、电子邮件未查看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不停止免费等待时间的计算。
2.17 在免费等待时间内,本公司或司机将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客户预留联系方式尝试与客户取得联系。
2.18 客户如预计不能在免费等待时间内到达接载地点,应尽快联系本公司或司机说明情况。
2.19 客户主动告知迟到情况,并不当然代表免费等待时间自动延长。是否能够继续等待,应根据司机工作时间、后续订单、停车限制、车辆安排及其他实际运营情况确认。
2.20 如司机可以继续等待,超过免费等待时间后的额外等待是否产生费用,以订单、报价或本公司当时确认的收费标准为准。
2.21 如司机因机场、车站、港口、酒店或其他场所规定无法在原定位置长时间停留,司机可按照现场管理要求移动车辆,并与客户重新确认合理、安全且合法的会合地点。
2.22 前款所述车辆位置调整不影响已经开始计算的免费等待时间。
2.23 如客户实际到达的航站楼、车站出口、港口区域或酒店入口与订单信息不同,应尽快通知本公司或司机,并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确认会合地点。
2.24 因客户提供错误地点、错误航站楼、错误出口或其他错误信息导致司机无法及时找到客户的,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继续计算。
2.25 如客户在免费等待时间结束前已与司机取得有效联系,且正在合理前往约定或重新确认的会合地点,本公司及司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等待。
2.26 是否继续等待应综合考虑距离、预计到达时间、停车条件、司机后续订单、司机工作时间及安全要求。
2.27 客户不得以支付额外费用为由要求司机违反日本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要求、停车限制或其他安全规定无限期等待。
2.28 对于机场接机,如客户因入境审查、海关检查、行李提取、行李遗失申报或其他机场手续预计超过正常时间,应尽快与司机或本公司保持联系。
2.29 客户保持联系有助于本公司判断是否能够继续安排车辆等待,但不当然形成无限期等待义务。
2.30 超过适用的免费等待时间后,客户仍未出现且本公司或司机无法在合理范围内联系到客户的,订单可以按照本政策有关未出现(No-show)的规定处理。
2.31 本章节关于等待时间、额外等待及相关费用的规定,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未出现(No-show)及无法联系乘客
3.1 “未出现(No-show)”是指本公司或司机按照已确认订单,在约定日期、时间及地点提供接载服务,但客户未在适用的免费等待时间内出现、未能完成会合,且符合本章节规定情形的情况。
3.2 除订单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外,各类接载地点适用以下免费等待时间:
(1)机场接机:90分钟; (2)酒店、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商业设施、办公场所、会议场地及其他公共场所:60分钟; (3)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私人场所:30分钟。
3.3 机场接机订单,如客户已经向本公司提供正确且有效的航班号码,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按照本政策有关机场接机及航班信息的规定,自该航班实际到达时间起计算90分钟。
3.4 非机场接载订单的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自订单确认的接载时间起计算。
3.5 在免费等待时间内,本公司或司机将在合理范围内按照客户预留的电话号码、WhatsApp、电子邮件或其他即时通讯方式尝试与客户取得联系。
3.6 客户有责任确保订单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服务当天能够正常接收电话、短信、WhatsApp、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信息。
3.7 因客户手机关机、无网络、无国际漫游、电话号码填写错误、WhatsApp无法使用、未查看信息、拒接电话、电子邮件未查看、通讯软件设置异常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不停止或重新计算免费等待时间。
3.8 如客户在适用的免费等待时间内未到达约定接载地点,且本公司或司机经过合理联系仍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在免费等待时间届满后,本公司可将该订单认定为未出现(No-show)。
3.9 机场接机服务超过9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客户仍未出现且无法合理取得联系的,可按照No-show处理。
3.10 酒店、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及其他公共场所接载服务超过6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客户仍未出现且无法合理取得联系的,可按照No-show处理。
3.11 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私人场所接载服务超过3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客户仍未出现且无法合理取得联系的,可按照No-show处理。
3.12 订单被合理认定为No-show后,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有权结束该次接载安排,司机无需继续无限期等待,并可驶离接载地点。
3.13 客户在司机已经按照本政策结束等待并驶离后才与本公司或司机取得联系的,不当然恢复原订单的服务义务。
3.14 如客户在司机离开后仍希望使用车辆,本公司可根据当时车辆、司机、位置、后续订单及运营情况判断是否能够重新安排服务。
3.15 如能够重新安排车辆,可能被视为新的服务安排,并可能产生重新调度、车辆返回、等待、停车、高速公路、延长服务时间或其他合理的额外费用。本公司将在可行情况下向客户说明。
3.16 如无法重新安排车辆,客户应自行安排后续交通。本公司是否承担相关责任,应根据造成无法提供原服务的具体原因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3.17 因客户自身原因被合理认定为No-show的订单,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原则上不予退款。
3.18 前款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忘记订单、睡过接载时间、临时改变行程但未及时取消、前往错误接载地点、提供错误酒店或地址、在其他出口等待且未及时联系、手机无法使用、未查看本公司或司机的信息,或其他因客户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接载的情况。
3.19 客户未乘坐车辆或未实际完成运输,并不当然意味着相关订单可以退款。如车辆及司机已经按照订单被合理安排并履行到达、等待及联系义务,而最终因客户原因构成No-show,可按照本政策收取100%的订单费用。
3.20 如同一订单包含多名乘客,其中部分乘客已经出现而其他乘客迟到或未出现,是否继续等待应由客户与司机协商,并结合免费等待时间、司机后续安排、停车条件及安全要求决定。
3.21 因等待部分未出现乘客导致超过免费等待时间的,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等待以及是否产生额外费用。
3.22 如客户在免费等待时间届满前已经与本公司或司机取得有效联系,并明确说明正在前往接载地点,本公司或司机可根据预计到达时间、司机工作时间、后续订单、停车条件及实际运营情况酌情继续等待。
3.23 客户已经取得联系并不当然意味着免费等待时间无限延长,也不构成本公司必须继续等待的保证。
3.24 如继续等待会导致司机违反日本法律法规、司机工作及休息时间要求、停车规定、安全要求,或严重影响已经安排的后续服务,本公司或司机有权结束等待。
3.25 对于机场接机,如客户因入境审查、海关检查、行李提取、行李遗失申报或其他机场手续预计无法在90分钟内完成,应在条件允许时尽快主动联系本公司或司机。
3.26 如客户能够持续保持有效联系,本公司将根据车辆、司机、停车及后续运营情况尽可能协调;但超过免费等待时间后的继续等待并非无条件保证,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3.27 如客户提供了错误航班号码、错误机场、错误航站楼、错误到达日期或其他重要航班信息,导致本公司无法正确追踪航班或司机按照错误信息前往接载,由此造成的等待、重新调度或无法完成接载,应根据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对服务造成的实际影响处理。
3.28 如因本公司可归责的原因,包括司机未按照确认订单合理到达约定地点,导致客户无法乘车,则不得仅以No-show为由向客户收取100%费用。相关责任及退款应按照实际情况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
3.29 No-show的认定应综合订单确认信息、司机到达记录、合理的联系记录、实际等待时间、客户提供的信息及其他能够合理确认服务执行情况的资料进行判断。
3.30 本公司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保存与订单履行有关的司机到达时间、通讯记录、调度记录及其他服务记录,用于确认订单执行情况、处理客户咨询、退款、支付争议或其他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并按照本公司的隐私政策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3.31 客户通过信用卡、支付平台或其他付款方式提出付款争议,并不当然改变本政策所规定的No-show认定。本公司可依法向相关支付机构提交订单确认、车辆调度、司机到达、等待及联系记录等必要资料,用于说明服务履行情况。
3.32 本章节关于No-show、100%收费、司机结束等待及责任限制的规定,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机场航班延误、取消、改签与异常到达
4.1 机场接机客户应在预订时提供正确、完整且可以识别的航班号码,并确认航空公司、到达机场、到达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4.2 对于客户已经提供正确航班号码的机场接机订单,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可获得的航空公司、机场或其他航班信息,在合理范围内追踪航班实际到达情况,并据此协调车辆及司机接机时间。
4.3 航班追踪属于辅助性服务。由于航空公司、机场系统、第三方航班数据平台、网络传输或其他外部原因,航班状态可能存在延迟、错误、暂时无法更新或与机场现场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
4.4 如客户所乘航班仅发生正常范围内的延误,且航班号码、到达机场及到达日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根据实际航班到达情况调整接机安排。
4.5 对于符合本政策适用条件的机场接机订单,免费等待时间为90分钟,具体起算方式及未出现(No-show)规则按照本政策有关免费等待时间及No-show的章节执行。
4.6 航班正常延误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可以无限期保留同一司机及车辆。若航班发生长时间延误、跨日延误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本公司将根据车辆及司机实际可用情况重新评估接机安排。
4.7 如航班严重延误导致原计划司机因法定工作时间、休息要求、后续订单、车辆调度或其他合理运营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本公司可以尝试安排其他司机、其他车辆、调整接载时间或提供其他合理替代方案。
4.8 如航班发生取消,客户应在得知航班取消后尽快联系本公司,并提供航空公司取消信息及后续新航班安排(如有)。
4.9 航班取消本身并不当然意味着已经进入不可免费取消期限的订单可以无条件全额退款。具体费用及退款处理,应结合客户通知时间、车辆及司机是否已经安排、服务是否已经开始、本政策规定及日本适用法律综合处理。
4.10 如航空公司将客户免费改签到其他航班,客户应尽快向本公司提供新的航班号码、到达日期、到达时间及到达机场。
4.11 客户更换航班后,原订单不会自动适用于新的航班。新的接机安排须由本公司重新确认。
4.12 如新的航班时间与原航班接近,且原车辆及司机仍可执行,本公司可在实际运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调整。
4.13 如新的航班时间与原订单差异较大,导致原车辆及司机无法继续执行,本公司可根据车辆可用情况重新安排;是否产生额外费用,以实际增加的调度、等待、服务时间及其他合理成本确定。
4.14 如客户主动购买其他航班、主动提前或推迟航班、主动改变航空公司或主动改变到达日期,应尽早通知本公司。客户主动改变航班属于客户提出的订单修改,是否能够免费调整取决于提出修改的时间及实际车辆可用情况。
4.15 客户在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主动更改航班、日期、机场或大幅改变到达时间,本公司无法保证可以免费调整;如原订单因此无法继续使用,相关费用按照本政策关于24小时以内取消及订单修改的规定处理。
4.16 如客户未通知本公司已经更换航班,导致司机仍按照原航班前往机场并等待,而客户实际上乘坐其他航班到达,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客户提供的信息未及时更新。
4.17 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航班信息导致司机已经按照原订单完成调度、到达及等待义务,而最终无法完成接载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政策及No-show规则处理。
4.18 如航班发生返航,即飞机起飞后返回原出发机场,客户应在可以联系时尽快通知本公司。
4.19 如航班返航后重新起飞,能否继续使用原接机订单,应根据新的实际到达时间、司机工作时间、车辆安排及后续订单重新确认。
4.20 如航班发生备降或改降至与原订单不同的机场,本公司没有义务自动将原接机车辆转移至新的机场。
4.21 例如客户原订单为成田机场接机,但航班最终改降羽田机场,是否能够改为羽田机场接机须根据车辆位置、司机可用情况、道路距离及实际运营条件重新确认。
4.22 因航班改降其他机场而产生的额外车辆调度、空驶、行驶距离、高速公路费、停车费、司机工作时间或其他合理成本,可由本公司另行报价。
4.23 如新的机场距离原机场明显较远或位于不同运营区域,本公司可将相关服务视为重大订单变更,并根据实际服务重新报价。
4.24 如本公司无法在新的机场安排车辆,不视为本公司未履行原订单所约定的原机场接机服务,除非相关情况依法应由本公司承担责任。
4.25 如航班提前到达,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协调司机提前到达,但不保证司机可以在航班提前后的任何时间立即到达机场。
4.26 航班提前到达的客户应根据司机或本公司发送的信息,在指定会合地点等候。司机实际到达前,本公司会在合理范围内提供接机协调。
4.27 如客户提供的航班号码对应多个日期、共享航班或其他可能产生识别歧义的情况,客户应确保提供足够信息,以便本公司正确确认所乘航班。
4.28 如客户乘坐代码共享航班,应尽量提供实际承运航班信息或能够正确追踪该航班的航班号码。
4.29 因客户提供错误航班号、错误日期、错误机场、错误航站楼或其他关键航班信息,导致本公司无法正确追踪航班或司机前往错误地点,由此造成的影响按照客户提供错误信息的具体责任处理。
4.30 如航空公司临时变更到达航站楼,本公司将在能够合理获得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尽力调整会合安排。
4.31 客户到达机场后,应合理查看司机或本公司发送的会合地点、停车区域、航站楼出口及其他接机指示。
4.32 如机场现场发生大规模入境拥堵、海关延误、行李传送故障或其他导致客户无法在通常时间内离开限制区域的情况,客户应在能够使用通讯设备后尽快联系司机或本公司。
4.33 如客户已经及时说明机场手续异常,本公司可根据司机及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协调继续等待,但超过9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后的继续等待并非自动保证。
4.34 超过9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后,如司机仍能够继续等待,本公司可根据当时适用的收费标准收取合理的额外等待费用。
4.35 如司机因后续订单、法定工作时间、机场停车限制或其他实际运营原因无法继续等待,司机可按照本政策结束等待。
4.36 如客户航班因天气、航空公司运营、机场管制、机械故障、罢工、政府措施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延误或取消,本公司不承担航空运输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4.37 本公司仅对本公司实际提供的地面私人运输服务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对航空公司本身的航班取消、机票退款、住宿安排、餐食补偿或其他航空运输义务承担责任。
4.38 如客户因航班取消或延误产生住宿费、餐饮费、机票改签费或其他费用,应优先向航空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依法负有责任的主体提出。
4.39 如航班变化发生在服务开始24小时以前,客户希望取消而非修改订单的,按照本政策关于24小时以前免费取消的规则处理。
4.40 如航班变化发生在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订单取消或修改应按照本政策有关24小时以内取消及航班异常的规定,并结合日本适用法律处理。
4.41 如本公司因自身原因错误追踪正确航班、错误调度车辆或未按照已经确认的新航班信息合理安排接机,则不得仅以航班变化为由免除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4.42 航班异常情况下的服务安排,应优先考虑乘客安全、司机工作时间、车辆合法运营及道路实际情况。客户不得要求司机违反法律或安全规定无限期等待或跨区域紧急调度。
4.43 本章节所规定的航班延误、取消、改签、备降、返航、重新调度、额外费用及责任限制,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酒店、车站、邮轮码头及私人场所的迟到与等待规则
5.1 本章节适用于酒店、旅馆、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商业设施、办公场所、会议场地、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非机场接载地点。
5.2 除订单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外,酒店、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商业设施、办公场所、会议场地及其他公共性质接载地点的免费等待时间为60分钟。
5.3 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私人性质接载地点的免费等待时间为30分钟。
5.4 前述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自订单确认的接载时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客户实际出现、完成退房、离开建筑物或找到车辆时开始计算。
5.5 例如,客户预约13:00在酒店接载,则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为13:00至14:00。客户预约13:00在私人住宅或民宿接载,则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为13:00至13:30。
5.6 客户应合理安排退房、领取行李、用餐、购物、办理手续及其他个人事项,并在订单约定的接载时间前做好乘车准备。
5.7 客户尚未完成酒店退房、仍在房间整理行李、仍在餐厅用餐、仍在购物或正在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不停止免费等待时间的计算。
5.8 客户预计无法按时到达接载地点时,应尽快联系本公司或司机,并说明预计迟到时间。
5.9 客户提前通知迟到并不当然延长免费等待时间,也不代表司机必须无限期继续等待。是否能够继续等待,应根据司机工作时间、后续订单、停车条件、车辆调度及其他实际运营情况确定。
5.10 如司机能够在免费等待时间结束后继续等待,本公司可根据订单、报价或当时已经向客户确认的收费标准收取额外等待或超时费用。
5.11 如司机因后续订单、司机合法工作及休息时间、停车限制、道路管理要求或其他合理运营原因无法继续等待,在适用免费等待时间届满后,司机可以结束等待并离开接载地点。
5.12 酒店接载时,客户应按照订单中确认的酒店名称、地址及约定区域等待车辆。
5.13 如同一酒店存在多个入口、车道、停车区域或上下客地点,客户应合理查看本公司或司机发送的会合信息,并按照酒店现场规定前往可以合法、安全上下客的位置。
5.14 如酒店不允许车辆长时间停留于正门,司机可以按照酒店工作人员、停车管理人员或现场规定将车辆移动至附近合法停车区域,并通过合理方式通知客户。
5.15 因酒店停车或上下客规定导致车辆需要移动至附近合法位置的,不代表司机未到达接载地点,也不停止已经开始计算的免费等待时间。
5.16 客户预订酒店接载时,应提供正确的酒店名称及地址。对于名称相似、存在多个分店或位于不同城市的酒店,客户应特别确认地址准确。
5.17 因客户提供错误酒店、错误分店、错误地址或其他错误接载信息导致司机前往错误地点,由此产生的等待、重新调度、延误或无法完成服务,应根据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对订单造成的实际影响处理。
5.18 火车站及新干线站接载时,客户应提前确认正确车站、日期、接载时间及本公司确认的会合地点。
5.19 大型车站可能存在多个出口、检票口、出租车区域、巴士区域及不同楼层。客户应合理查看司机或本公司发送的会合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可用。
5.20 客户走错出口、在其他出口等待、乘错列车、提前下车、坐过站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约定地点会合,不停止免费等待时间的计算。
5.21 如客户发现自己位于错误出口或车站其他区域,应尽快联系司机或本公司。司机可在交通规则、停车条件及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协助调整会合地点。
5.22 司机是否能够驾驶车辆前往客户所在的另一个出口,应根据道路结构、车辆通行规定、停车限制及实际情况决定,客户不得要求司机在禁止停车或禁止上下客的位置接载。
5.23 客户所乘火车或新干线发生延误时,应在能够合理取得联系后尽快通知本公司或司机。
5.24 火车、新干线或其他铁路延误并不当然自动改变原订单的接载时间,也不当然形成无限期免费等待义务。
5.25 如客户提前提供准确列车信息且发生重大铁路运行异常,本公司将在实际运营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合理努力协调接载安排,但是否能够延长等待或重新安排车辆仍取决于车辆及司机实际可用情况。
5.26 邮轮码头及港口接载的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为60分钟。
5.27 邮轮接载的等待时间原则上自订单确认的接载时间开始计算,除非订单中明确约定采用其他起算方式。
5.28 客户预订邮轮接载时,应尽可能提供邮轮名称、预计靠港日期、码头名称及其他能够合理确认接载安排的信息。
5.29 邮轮实际靠港时间、允许乘客下船时间及客户实际完成入境、海关或行李手续的时间可能并不相同。因此,客户应根据邮轮公司提供的信息合理选择接载时间。
5.30 如邮轮发生晚靠港、提前靠港、取消靠港、改变码头、改变港口或其他重大运行变化,客户应在知道相关信息后尽快通知本公司。
5.31 邮轮晚靠港并不当然保证原司机及车辆可以无限期等待至新的靠港时间。本公司将根据司机工作时间、后续订单、车辆调度、港口规定及实际情况判断能否调整。
5.32 如邮轮延误幅度较小,且原司机及车辆仍能够合理执行,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协调接载时间。
5.33 如邮轮发生长时间延误、跨日延误、改变港口或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原司机及车辆无法继续执行,本公司可以尝试重新安排车辆、司机或新的接载时间,但不保证一定能够重新安排成功。
5.34 如邮轮改靠与原订单不同的港口,原订单不会自动变更至新的港口。是否能够前往新港口接载须由本公司重新确认,并可能根据距离、车辆调度及实际成本重新报价。
5.35 如邮轮公司取消靠港,客户应尽快通知本公司。相关取消、修改及退款处理应结合客户通知时间、车辆及司机是否已经安排、服务是否已经开始、本政策其他规定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5.36 港口管理部门、邮轮公司、海关、警察或其他主管人员可能临时限制商业车辆进入码头内部。在此情况下,司机可以在允许商业车辆合法、安全接载的附近区域等待客户。
5.37 因港口管理规定导致实际会合地点与客户预期位置不同,不当然构成司机未到达或本公司未履行服务。
5.38 客户应合理查看本公司或司机发送的港口会合地点及车辆信息,并在下船后尽快恢复通讯。
5.39 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及私人别墅接载的免费等待时间为30分钟。
5.40 客户应确保提供的私人地址准确、完整,并在必要时提供建筑物名称、房间或单元信息、入口说明或其他有助于司机找到正确位置的信息。
5.41 如私人住宅、民宿或Airbnb所在道路禁止车辆进入、道路过窄、车辆尺寸受限、属于私人道路、无法合法停车或存在其他实际安全问题,司机可选择附近合法、安全且合理可达的位置作为会合地点。
5.42 本公司或司机在合理可行情况下会将调整后的会合位置通知客户。客户应配合前往能够合法、安全完成接载的位置。
5.43 客户未及时从住宅、民宿、公寓或Airbnb出来,仍在整理行李、办理退房或等待同行人员,不停止3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的计算。
5.44 如客户提供的私人地址错误、不完整、地图无法准确定位或实际入口与订单地址明显不同,应尽快与司机或本公司联系并提供必要说明。
5.45 因客户提供错误或不完整地址导致司机无法找到正确接载位置,且司机已经根据订单信息合理前往相关地点并尝试联系客户的,免费等待时间原则上继续计算。
5.46 对于旅游景点、购物中心、主题乐园、会议场地、办公楼及其他大型公共设施,实际车辆上下客位置可能受到设施管理规定影响。司机可在指定上下客区域或附近合法地点接载客户。
5.47 客户因购物、排队、活动延迟、会议延长、景点游览超时或其他个人安排导致迟到,仍按照本章节规定计算等待时间。
5.48 对于按时间计算的小时包车或一日游服务,客户迟到期间原则上同时计入已经预订的服务时间,不因客户实际上车时间较晚而自动延长原订单结束时间。
5.49 如客户迟到导致原定行程剩余时间不足,本公司或司机可根据剩余时间调整、减少或取消部分景点或停靠地点。
5.50 如客户希望延长服务时间以完成原计划行程,应事先取得本公司或司机确认,并按照适用于该订单的超时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司机是否能够继续服务仍取决于合法工作时间及后续安排。
5.51 在适用的60分钟或30分钟免费等待时间结束后,如客户仍未出现,且本公司或司机经过合理尝试仍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可以按照本政策第3章有关未出现(No-show)的规定处理。
5.52 被合理认定为No-show后,司机可以结束等待并离开接载地点;因客户原因构成No-show的订单,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原则上不予退款。
5.53 如客户在免费等待时间届满前已经与司机取得有效联系,但预计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到达,司机是否继续等待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客户保持联系不代表免费等待时间自动无限延长。
5.54 如本公司或司机自身存在可归责的错误,例如前往错误地点、未按照已确认订单合理到达或错误告知会合位置,因此导致无法完成接载,则不得仅依据本章节将客户认定为No-show。
5.55 对于迟到、等待及No-show发生争议时,本公司可根据订单确认信息、司机到达记录、车辆调度记录、通讯记录及其他合理资料核实实际服务情况。
5.56 本章节关于60分钟及30分钟免费等待、司机离开、额外等待费用、No-show及相关责任的规定,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订单修改、改期与重新预订
6.1 客户在订单确认后,如需修改服务日期、接载时间、接载地点、目的地、航班信息、车型、乘客人数、行李数量、服务时长或其他重要订单内容,应尽早通过本公司认可的联系方式提出修改申请。
6.2 客户提出修改申请并不代表修改已经自动生效。任何订单修改均须由本公司根据车辆及司机可用情况、服务区域、道路情况、前后订单安排及其他实际运营条件重新确认。
6.3 只有在本公司通过订单系统、电子邮件、WhatsApp或其他可记录的方式明确确认修改后,新的订单内容才正式生效。在本公司确认之前,原订单的日期、时间、地点及其他条件继续有效。
6.4 客户在原订单服务开始时间24小时以前提出修改申请的,本公司将在车辆及司机可用的情况下尽合理努力协助修改。
6.5 24小时以前提出修改并不代表所有修改均无条件免费。若客户修改后的路线、日期、车型、服务时间、服务区域或其他内容导致实际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本公司可以按照修改后的服务内容重新计算价格。
6.6 如修改后的订单价格高于原订单价格,客户应支付相应差额后,修改方可最终确认。
6.7 如修改后的订单价格低于原订单价格,是否退还差额应根据具体产品价格条件、修改性质、已经发生的合理成本、本政策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
6.8 自原订单服务开始时间前24小时起,订单进入不可免费取消期间。客户在此期间提出修改日期、时间、地点、航班、路线或其他重要内容,本公司不保证能够接受。
6.9 对于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提出的修改申请,本公司可根据车辆及司机实际可用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6.10 如本公司能够接受24小时以内的修改申请,可以根据修改所产生的重新调度、车辆变化、路线变化、服务时间变化或其他实际增加的合理成本重新计算价格。
6.11 如本公司无法接受客户在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提出的修改申请,原订单继续按照原确认内容有效。
6.12 客户不能仅因本公司无法接受其在24小时以内提出的修改申请,而当然获得免费取消原订单的权利。
6.13 如客户因此决定不使用原订单服务,原订单仍按照本政策关于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取消的规定处理,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
6.14 客户不得通过先修改订单日期、时间或其他内容,再取消修改后的订单,以规避原订单已经适用的24小时取消规则。
6.15 如果客户在原订单已经进入24小时不可免费取消期间后申请将服务改至较晚日期,即使本公司基于善意或实际运营条件同意改期,原订单已经产生的取消条件原则上不会仅因改期而重新计算。
6.16 对于前款所述改期订单,如客户随后取消,本公司有权根据原订单进入改期时已经适用的取消条件、修改确认内容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而不是当然按照新的服务日期重新获得24小时免费取消期限。
6.17 本公司可在确认24小时以内的改期申请时,明确告知客户该次改期属于一次性特殊调整,以及原订单取消条件是否继续适用于修改后的订单。
6.18 客户不得连续多次申请改期,以达到长期占用车辆及司机资源、规避取消费用或反复延长免费取消期限的目的。
6.19 对于多次修改、重大修改或已经对车辆及司机调度产生实质影响的订单,本公司可要求客户取消原订单并按照新的服务内容重新预订。
6.20 如本公司要求重新预订,应明确告知客户原订单如何处理以及新订单价格和条件。
6.21 客户主动更改接载地点或目的地时,如新的地点位于不同城市、不同机场、不同运营区域或明显增加行驶距离,本公司有权将其视为重大订单修改并重新报价。
6.22 例如,将成田机场接机改为羽田机场接机、将东京市区接送改为富士河口湖接送,或将原城市内接送改为跨城市长距离运输,不属于简单地址修改,本公司可以根据新的实际服务重新报价。
6.23 客户主动更改航班时,应尽快提供新的航班号码、航空公司、到达机场、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6.24 客户主动更换航班并不意味着原机场接机订单自动转移至新航班。是否能够继续执行须由本公司重新确认。
6.25 因航空公司原因发生航班延误、取消、改签、返航或备降的情况,除本章节外,同时适用本政策有关机场航班异常的规定。
6.26 客户要求修改乘客人数或行李数量时,应确保修改后的实际人数及行李仍符合原车辆的合法载客能力及行李空间。
6.27 如增加乘客或行李后原车辆无法合法、安全承载,本公司可要求升级车型、增加车辆或采取其他合理方案,并按照新的服务内容重新报价。
6.28 如客户未提前通知增加乘客或行李,并在服务当天才出现明显超过原订单承载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不保证能够立即安排更大车辆或增加车辆。
6.29 因前款情况导致部分乘客或行李无法使用原车辆运输的,应根据客户未正确申报信息及实际服务情况处理。
6.30 客户要求修改车型时,须根据目标车型实际可用情况重新确认。本公司不保证临近服务时间能够提供客户新指定的车型。
6.31 客户要求将点对点接送改为小时包车、一日游或增加多个停靠地点时,本公司可以按照新的服务性质重新计算价格。
6.32 客户要求缩短已经确认的包车时间、减少路线或减少部分服务内容,不当然产生按比例退款的权利,具体处理应根据提出修改的时间、订单性质、已经保留的车辆及司机资源、本政策及适用法律确定。
6.33 服务已经开始后,客户要求改变路线、增加停靠地点、增加景点、延长服务时间或改变目的地的,属于现场追加或变更服务,而不是普通订单改期。
6.34 对于服务开始后的现场修改,本公司或司机可根据剩余服务时间、车辆条件、司机合法工作时间、后续订单、道路情况及安全要求决定是否能够接受。
6.35 服务开始后的修改如产生额外时间、距离、高速公路费、停车费、车辆调度或其他合理成本,可按照适用收费标准收取追加费用。
6.36 客户不得要求司机未经本公司确认擅自将订单日期改至其他日期,或私下约定未来提供与原订单不同的服务。
6.37 涉及服务日期、价格、车型、主要路线或其他重要合同内容的修改,应由本公司确认。司机个人未经授权作出的重大订单修改,不当然代表本公司已经正式接受。
6.38 如客户需要将订单转让给其他乘客使用,应事先联系本公司并取得确认。本公司可要求提供新的主要乘客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执行服务所必要的信息。
6.39 如订单涉及特定身份、特殊优惠、特殊服务要求或其他不适合转让的条件,本公司可以拒绝订单转让。
6.40 如客户在修改订单过程中提供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并因此导致车辆错误调度、司机前往错误地点、服务延误或无法完成,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原因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6.41 客户提交修改申请后,如在本公司尚未确认修改之前自行按照新的日期、时间或地点行动,由此产生的风险原则上由客户自行承担,但本公司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情形除外。
6.42 如客户同时通过多个渠道提出不同的修改要求,应以本公司最终明确确认的订单内容为准。客户发现确认内容与其要求不一致时,应立即联系本公司核实。
6.43 本公司有权保留与订单修改有关的订单记录、电子邮件、WhatsApp记录、付款记录及其他合理必要的交易记录,用于确认双方约定、处理退款、投诉或支付争议,并按照《隐私政策》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6.44 如订单修改涉及价格变化,本公司可要求客户在服务开始前完成差额支付。客户未按照要求支付已经确认的合理追加费用时,本公司可以按照尚未修改前的原订单内容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未能最终确认的修改申请。
6.45 本公司同意某一次免费改期、免费修改或特殊处理,不代表客户在其他订单或未来修改中当然享有相同权利,也不构成本公司永久放弃本政策规定的取消或修改条件。
6.46 本章节关于修改、改期、重新预订、价格调整及取消费用的规定,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退款方式、退款时间与支付争议
7.1 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全部或部分退款,应首先根据本《取消、等待与未出现政策》、具体订单条件、实际服务履行情况以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7.2 客户提出退款申请并不当然代表退款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有权根据订单记录、取消时间、司机及车辆安排、实际服务情况、付款记录及其他合理资料核实退款条件。
7.3 经确认符合退款条件的款项,原则上退回客户原付款方式。
7.4 如客户通过信用卡、借记卡或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完成付款,退款原则上通过原交易渠道退回原付款账户或原银行卡。
7.5 为防止欺诈、洗钱、重复退款及付款争议,除存在合理且合法的特殊情况外,本公司原则上不将信用卡支付的退款以现金、私人银行转账或转入与原付款人无关的其他账户方式处理。
7.6 如原付款方式因银行卡注销、账户关闭、支付机构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收退款,客户应及时联系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支付服务商规则、日本适用法律及实际情况确认可以采用的处理方式。
7.7 本公司完成退款操作的时间与客户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账单实际显示退款的时间并不相同。
7.8 本公司完成退款提交后,退款仍可能需要经过支付服务商、银行卡组织、收单机构、发卡银行及客户银行的内部处理程序。
7.9 因不同国家、地区、银行、信用卡公司、支付方式及结算系统处理速度不同,本公司不能保证退款在某一个固定日期实际显示于客户账户。
7.10 客户在本公司已经确认完成退款后,如长时间仍未收到款项,应首先检查原付款账户及信用卡账单,并可联系本公司索取合理可提供的退款交易信息,以便进一步向银行或支付机构查询。
7.11 如本公司尚未实际完成退款操作,不得仅以银行处理时间为由将本公司自身应完成的退款义务无限期延后。
7.12 如客户以美元、欧元、英镑或其他外币查看或支付订单,而实际银行卡结算涉及日元或其他货币转换,最终退款金额在客户本国货币中的显示金额可能因汇率变化而与原付款时不同。
7.13 汇率通常由信用卡组织、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支付服务商或其他参与货币转换的金融机构根据其规则确定,本公司无法控制第三方实际采用的汇率。
7.14 如本公司按照原交易应退金额正确提交退款,但客户因付款日与退款日之间的汇率变化而在本国货币中产生金额差异,该差异原则上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规则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
7.15 客户银行、信用卡公司或支付服务商可能收取海外交易费、货币转换费、银行手续费或其他第三方费用。相关费用是否退还,应由实际收费机构按照其规则及适用法律处理。
7.16 本公司不得将依法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退款金额以“支付手续费”“系统手续费”或其他名义任意扣减;如依法或根据客户明确接受的有效条件可以扣除某项费用,应具有合理依据。
7.17 对于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服务开始时间24小时以前免费取消的订单,如客户依法及依本政策有权获得全额退款,本公司将按照应退订单金额办理退款,不因客户正常行使免费取消权而另行收取无合理依据的取消费用。
7.18 对于服务开始时间前24小时以内由客户主动取消的订单,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不予退款,但日本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政策明确规定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7.19 因客户原因被合理认定为未出现(No-show)的订单,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不予退款。
7.20 如本公司因自身可归责原因未能提供已经确认并付款的服务,且无法提供客户合理接受的替代履约方案,应根据未履行的服务内容、实际影响及日本适用法律办理相应退款或其他补救。
7.21 如订单仅有部分服务未能履行,而其他主要服务已经正常提供,是否产生部分退款以及退款金额,应根据未履行部分的实际价值、问题程度、双方责任及适用法律合理确定,而不当然产生全部订单退款。
7.22 如客户自行提前结束已经开始的服务、主动放弃部分行程、未使用全部包车时间或主动减少原定服务内容,未使用部分原则上不自动按比例退款。
7.23 客户认为发生重复扣款、错误金额扣款或未经授权的交易时,应尽快联系本公司并提供订单号码、付款日期、金额及其他合理必要的信息,以便本公司核实付款记录。
7.24 如经核实确实存在由本公司或本公司使用的支付系统造成的重复扣款,本公司应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处理重复收取的款项。
7.25 如客户银行卡账单中显示两笔相似记录,其中一笔实际属于银行预授权、待处理交易或暂时冻结,而非已经完成的重复扣款,应按照相关银行或支付机构的交易状态进一步确认。
7.26 客户通过信用卡发卡银行、银行卡组织、PayPal或其他支付机构提出付款争议、拒付或Chargeback,不当然代表本公司已经同意退款,也不当然代表订单费用无效。
7.27 客户有权依法使用其银行、信用卡公司或支付服务商提供的合法付款争议程序。本公司不会因客户依法提出付款争议而剥夺其依法享有的消费者权利。
7.28 如客户提出Chargeback或其他支付争议,本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及处理争议所必要的范围内,向银行、支付服务商、收单机构或银行卡组织提交与该交易有关的合理证据。
7.29 前款所述资料可能包括订单确认、客户接受的服务条件、付款记录、取消时间、订单修改记录、司机调度记录、司机到达记录、等待时间记录、GPS或车辆运行资料(如适用)、电子邮件、WhatsApp或其他与争议直接相关的通信记录以及服务完成证明。
7.30 本公司仅应在处理相关支付争议所合理必要的范围内提供客户信息,并按照本公司的《隐私政策》及日本适用法律处理个人信息。
7.31 如客户已经从本公司取得全额或部分退款,又通过信用卡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支付平台或其他渠道就同一笔实际损失再次取得退款或赔偿,应按照日本适用法律处理重复返还或重复赔偿部分。
7.32 客户不得故意通过同时向本公司申请退款并向多个付款机构针对同一金额重复提出争议的方式,取得超过其依法应获得金额的重复返还。
7.33 如本公司发现客户已经取得重复退款,可依法联系客户、银行或相关支付机构核实,并要求按照适用法律纠正超出实际应退款金额的部分。
7.34 如客户撤销付款争议、银行驳回Chargeback或支付机构最终认定交易有效,不影响客户依据日本适用法律另行主张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7.35 同样,支付机构对Chargeback作出的处理结果主要涉及支付交易争议,并不当然替代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对双方最终法律责任的判断。
7.36 如退款涉及旅行社、代理商、OTA平台、合作预订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销售渠道,退款流程可能需要通过客户原购买渠道处理。
7.37 对于客户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付款的订单,如本公司并非直接向客户收取款项,客户可能需要按照原平台的退款流程申请退款,具体以该订单的付款及合同关系为准。
7.38 本公司不会对自己未实际收取、控制或持有的第三方平台款项作出无法执行的退款承诺,但会在合理范围内配合确认本公司实际服务及取消情况。
7.39 如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符合退款条件时,本公司可要求客户提供完成退款所合理必要的银行账户信息。
7.40 银行转账退款如涉及国际汇款、中间行、收款银行或货币兑换,其实际到账金额及处理时间可能受到第三方银行体系影响。
7.41 如因客户提供错误银行账户信息导致退款失败、退回或产生额外银行费用,本公司可要求客户提供正确资料后重新处理,并根据适用法律及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确定相关费用承担。
7.42 如订单原以现金支付且依法需要退款,本公司可根据交易记录、客户身份确认、金额及实际情况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合理方式处理。
7.43 为防止退款欺诈,本公司有权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要求退款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其为订单付款人、主要乘客或合法授权人的信息,但不得要求与退款处理明显无关的过度个人信息。
7.44 如本公司有合理依据怀疑退款申请涉及盗刷、身份冒用、欺诈、重复退款或其他违法行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暂停退款核实,并在必要时向支付机构、银行、警方或其他主管机关报告或配合调查。
7.45 前款不得被用于无合理依据拖延正常、合法且已经确认应当支付的退款。
7.46 客户对退款金额存在异议时,应尽可能向本公司说明其认为正确的金额及理由。本公司将根据订单、付款、取消及实际服务记录进行核实。
7.47 本公司同意某一次特殊退款、善意退款、费用减免或其他例外处理,不代表其他订单当然适用相同处理,也不构成本公司永久放弃本政策规定的权利。
7.48 本章节与本政策其他章节发生解释上的联系时,应结合订单取消时间、No-show情况、航班变化、订单修改、实际服务履行情况及具体付款方式综合判断。
7.49 本章节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允许本公司通过支付条款排除因本公司故意、重大过失或日本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
7.50 本章节有关退款、汇率、第三方费用、重复退款、Chargeback、银行转账及责任限制的全部规定,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特殊情况、政策效力与适用法律
8.1 本《取消、等待与未出现政策》适用于通过 Japan Private Car Service 官方网站及本公司认可的直接预订渠道确认的相关私人交通服务。通过第三方旅行社、OTA、代理商或其他平台完成的订单,如该第三方另有适用于订单的取消及退款条件,应根据具体合同关系及订单确认内容确定适用规则。
8.2 本政策应与本网站公布的《服务条款与细则》、具体产品页面、报价单、订单确认书及客户与本公司之间依法形成的有效书面或电子确认内容共同理解和适用。
8.3 如具体订单中针对取消、修改、等待时间、No-show、退款或其他事项存在由本公司明确确认的特殊条件,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该具体订单的明确特殊约定原则上优先适用于该订单。
8.4 本公司工作人员、客服或司机未经授权作出的与正式订单条件明显冲突的个人口头承诺,不当然构成对本政策的修改。涉及取消费、退款、改期、价格及其他重要条件的特殊约定,应尽可能通过订单系统、电子邮件、WhatsApp或其他可以合理保存记录的方式确认。
8.5 如因客户突发疾病、受伤、家庭紧急事件、证件问题、签证问题、交通中断或其他个人特殊原因无法使用订单,客户应尽快联系本公司并提供相关情况。
8.6 前款所述个人特殊情况并不当然形成无条件免费取消或退款权利。是否能够提供改期、部分退款、特殊处理或其他善意解决方案,应结合取消时间、车辆及司机是否已经安排、实际发生的成本、订单性质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8.7 如客户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提出特殊退款请求,本公司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要求能够支持相关情况的适当资料,但不得要求与处理该申请明显无关的过度个人信息。
8.8 本公司针对某一次特殊情况给予免费取消、改期、部分退款、全额退款、费用减免或其他善意处理,不代表其他订单或未来类似情况当然适用相同处理,也不构成本公司永久放弃本政策规定的权利。
8.9 如发生地震、海啸、台风、暴雪、洪水、火山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严重道路封闭、政府禁行命令、机场或港口关闭以及其他本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重大事件,导致相关运输服务无法合法或安全执行,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措施。
8.10 前款措施可能包括调整接载时间、改变路线、改变接载地点、改期、提供替代车辆或服务方案,或者在确实无法合法、安全执行时取消受影响的服务。
8.1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重大事件导致服务无法执行时,取消及退款不应机械地按照客户主动取消处理,而应根据事件性质、双方是否已经发生实际履约、已经提供的服务、合理发生的成本、具体订单条件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8.12 本公司不得将原本属于本公司可以合理控制或避免的运营问题任意认定为不可抗力,以此规避依法应承担的退款、赔偿或其他责任。
8.13 如政府机关、警察、道路管理机构、机场、港口或其他主管部门明确禁止相关车辆运行或进入特定区域,本公司及司机有权遵守相关指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停止受影响的服务。
8.14 客户不得要求司机为了避免取消、迟到或行程损失而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政府命令、司机法定工作及休息时间要求或其他安全规定。
8.15 如发生重大灾害、通信中断、大规模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客户与本公司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双方应在通讯条件恢复后尽快联系,并根据能够合理核实的事实处理订单。
8.16 如客户的航班、火车、邮轮或其他第三方交通服务因第三方原因取消、延误或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订单首先按照本政策有关航班异常、订单修改及取消时间的规定处理。
8.17 第三方交通服务发生取消或延误,并不当然代表本公司的地面交通订单同时自动取消。客户仍应尽快通知本公司,以便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车辆及司机安排。
8.18 如客户通过旅行保险、信用卡旅行保险、航空公司、邮轮公司、旅行社或其他第三方获得与同一损失有关的赔偿或退款,应按照适用法律避免取得超过实际损失范围的重复赔偿。
8.19 本政策规定的“24小时”原则上按照订单约定服务开始地点的日本当地时间计算。
8.20 本政策所称“服务开始时间”,原则上是订单确认中显示的约定接载时间;机场接机的免费等待起算方式则按照本政策有关机场接机的特别规定执行。
8.21 本政策中的“免费等待时间”仅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因等待本身另行收取等待费用,并不代表客户可以无条件要求司机超过该时间继续等待。
8.22 本政策中的“未出现(No-show)”应按照本政策第3章规定的条件认定,不得仅因客户短暂迟到即自动认定为No-show。
8.23 机场接机的免费等待时间为90分钟;酒店、火车站、新干线站、邮轮码头、港口及其他公共场所原则上为60分钟;私人住宅、民宿、Airbnb、公寓、私人别墅及其他私人场所原则上为30分钟,具体按照本政策相关章节执行。
8.24 超过相应免费等待时间,客户仍未出现且本公司或司机经过合理尝试仍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可按照本政策规定认定为No-show;司机可以结束等待并离开。
8.25 因客户原因被合理认定为No-show的订单,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不予退款。
8.26 客户在服务开始时间24小时以前有效取消订单,原则上可以免费取消;自服务开始时间前24小时起进入不可免费取消期间,客户主动取消的订单原则上收取订单总金额的100%,但日本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政策明确规定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8.27 本政策关于24小时取消期限、100%取消费、No-show收费及等待时间的规定,应按照客户订单的具体事实及日本适用法律执行,不得用于免除本公司因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或其他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
8.28 如因本公司自身可归责的原因导致车辆未按照订单合理到达、司机前往错误地点、服务无法提供或发生其他重大履约问题,本公司不得仅依赖取消政策或No-show条款拒绝承担依法应承担的退款、补救或赔偿责任。
8.29 如客户与本公司对于取消时间、司机到达时间、等待时间、No-show或订单修改产生争议,本公司可根据订单记录、付款记录、司机调度记录、车辆运行记录、通讯记录及其他依法可以使用的合理资料核实实际情况。
8.30 客户亦可以向本公司提供其持有的电子邮件、WhatsApp聊天记录、航班资料、照片、付款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据,以协助核实争议。
8.31 与取消、等待、No-show、退款及支付争议有关的个人信息,仅应在处理订单、履行合同、处理争议、防止欺诈、履行法律义务及其他合法必要目的范围内使用,并按照本公司的《隐私政策》及日本适用法律进行管理。
8.32 本政策以及客户与本公司之间因取消、修改、等待、No-show、退款及相关服务产生的合同关系,原则上适用日本法律并依日本法律解释;其他依法具有强制适用效力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33 本政策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限制或放弃日本适用法律规定不得通过合同排除、限制或放弃的消费者权利。
8.34 本政策任何内容均不得排除或限制因本公司故意、重大过失或其他日本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情形所产生的责任。
8.35 如本政策任何条款或其部分被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行政机关或其他主管机构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该认定原则上仅影响相关条款或相关部分,不影响本政策其他合法有效条款继续适用。
8.36 对被认定为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按照最接近该条款合法目的的方式进行解释或适用。
8.37 如本政策与日本强制性法律规定发生冲突,应以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为准,其余不存在冲突的政策内容继续有效。
8.38 本公司可因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服务模式变化、支付方式调整、运营要求或其他合理原因依法修改本政策。
8.39 本政策发生修改时,本公司应按照日本适用法律以合理方式公布更新后的政策,并在适当情况下标示更新日期或生效日期。
8.40 对已经成立的订单,后续修改的政策是否适用,应根据客户预订时有效的政策、具体修改内容、客户是否依法获得通知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本公司不得通过事后修改政策不当地剥夺客户已经依法取得的权利。
8.41 对政策依法更新并生效后成立的新订单,原则上适用该订单成立时有效的政策版本。
8.42 如本政策提供中文、英文、日文或其他语言版本,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保持不同语言版本在实质内容上的一致性。
8.43 如不同语言版本因翻译或表达方式产生歧义,不得以语言版本差异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解释应结合客户实际确认的内容、交易情况及日本适用法律确定。
8.44 本公司未在某一次具体情况下立即执行取消费、等待费、No-show费用或其他权利,不代表本公司永久放弃在其他依法适用的订单中执行相关规则的权利。
8.45 同样,本政策不得被解释为限制客户依法向消费者保护机构、支付机构、调解机构、法院或其他依法有权机构寻求救济的权利。
8.46 客户与本公司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尽合理努力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通过消费者保护、调解、司法程序或其他合法途径处理。
8.47 有关法院管辖及争议解决,应按照日本适用法律确定。本政策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强制性管辖权或其他不得通过合同排除的程序性权利。
8.48 本政策应与《服务条款与细则》共同适用。如涉及取消、等待时间、No-show、改期及退款的具体规则,以本政策中的专项规定为主要依据;如涉及运输服务的一般权利义务,则同时适用《服务条款与细则》。
8.49 本政策的目的在于明确取消、等待、No-show、订单修改及退款规则,合理保护客户及本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免除任何一方依法必须承担的责任。
8.50 本章节及本《取消、等待与未出现政策》的全部规定,均仅在日本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费者权利以及本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